臺中市教育局 午餐政策

104.04.28 中市教體字第1040029871號 函
台中市教育局104學年度起補助本市立國小以上學校(不含國小附設幼兒園)學生每餐5元;本項補助經費非用以補貼學生家長午餐費支出(亦即非學生午餐費每餐減收5元),應用以要求午餐食材或菜色之質與量提升,希冀提升學校午餐供餐品質。

104.05.22 中市教體字第1040037337號 函
自104學年度起,於每週1次蔬食日當日,舉凡豆製品皆以使用非基改食材為原則。

104.12.28 中市教體字1040103747號 函
教育部規劃學校供餐不得使用基改之食品範圍如下:
(一)基因改造生鮮食材:農產品型態原料如基因改造黃豆、玉米等。
(二)初級加工品:豆漿、豆腐、豆花、豆乾、豆皮、大豆蛋白製得之素肉產品等。

104年12月30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521號令公布,於學校衛生法修正條文第23條第3項增列學校供應膳食禁止使用含基因改造生鮮食材及初級加工品。

衛生福利部公告散裝食品、包裝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自104年12月31日全面施行(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)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(如含3%以下非故意攙雜率不須標示),爰學校得據以辨識篩選供售至校園之食品為非基改食品,請各級學校於選購食品及食材時應依法辦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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